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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拾金不昧反被送进派出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2:14 东南早报

  早报记者卢古质实习记者丰晓飞文/图

  “2000年刘德华到厦门开演唱会时,我就到厦门拾荒了。”贵州人小龙说。在这之前,他在泉州、晋江一带打工,后来辞职了,钱包却被偷了,现金和身份证都没了。

  于是,小龙开始拾荒。没想到,拾荒也能拾来“名气”,晋江一个废品收购站的老板

想以一个月600元钱的工资聘用他,并提供食宿,“那个老板挺好的,我真不好意思拒绝他”。但就在那天,小龙在大街上拾荒时看到了一张有关刘德华到厦门开演唱会的海报,他告诉那个老板要到厦门看刘德华的演唱会后,就到了厦门,“其实根本就没钱看演唱会,只是一个婉拒的借口”。

  拾荒绝对不是一个好差事,但小龙说,不管是做什么工作,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原则。让小龙稍感遗憾的是,他坚持自己心中的原则,在拾荒过程中捡到别人的物品归还失主时,却经常地被失主误会。

  让小龙印象深刻的有两次。

  一次是在2001年,他在南普陀附近捡到一个包,包里有王某一家人的几张身份证以及银行卡等物品,按包里名片上的联系方式,小龙找到王某。约了个见面地点,王某出现了,几个警察也同时朝小龙围了过来。原来,王某的包是被抢的,包里有2000多元现金,小龙被当成抢匪的同伙了。警察对小龙进行了搜身,但小龙身上只有几毛钱,他被放走了。

  这次经历让小龙耿耿于怀了好一阵子。直到2003年,一家报社采访并刊登了小龙的照片,王某通过报社联系上小龙,刚说第一句话,小龙就听出是王某的声音,王某非常惊讶地问小龙:“都过去2年了,还记得我,你是不是太恨我了?”小龙的回答是:“能打个电话给我就可以了,过去的误会无所谓。”

  另外一次,小龙捡到一个钱包,通过钱包里的美容卡辗转联系到失主并见面后,失主先是盯着小龙不信任地看了一阵子,然后竟拿起手机报警。警察立刻就把小龙给带到了派出所。那一次,小龙觉得非常委屈,“差点就掉下泪水”,因为在小龙看来,被带到派出所就意味着别人会认为他做了坏事。小龙一直试图通过一些途径来表明自己的清白。最后,他想到了曾经采访过他的一个媒体记者,在这个媒体记者的“证明”下,小龙终于走出了派出所。

  被误会甚至被送进了派出所,为什么还一直坚持捡到东西想办法归还?小龙说,做人要有原则,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能要,该做的一定要去做,不该做的就坚决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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