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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增刑庭接管死刑复核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2:19 人民网-江南时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万鄂湘日前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增设3个刑事审判庭,以应对死刑复核权的收回。

  万鄂湘说,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必须找准司法活动的规律,今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围绕“司法权的中立性”、“司法权的公开性”、“司法权的程序性”、“司法权的终局性”这四大规律进行一系列司法改革。司法权中立的地位非常重要,第一步就是将死刑复核权收

回,并将使死刑复核程序真正中立于行政机关和防止其他权力的介入。

  万鄂湘还表示,许多国家都废除了死刑,中国现在也面临同样的压力。他说,死刑的存废问题,现在在中国几乎是无法讨论的,因为“杀人偿命”这个千年古训在国人的头脑中已根深蒂固,很难一下子丢掉。死刑复核权收回来,最高院还可以掌握各地死刑平衡统一的情况。

  有专家认为,最高法院现在的编制应付现有的工作已经捉襟见肘,死刑复核权收回后,工作量大大增加,再增设3个刑庭后,预计至少需要增加300人以上的法官编制。

  此前,学界和司法界普遍认可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的三种模式,一是设立分院,二是设立巡回法庭,三是在最高法院本部增加人员直接复核。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认为,第三种模式“是最现实的选择,因为实施起来最容易,成本也最低。”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28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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