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执法不亮证将被扣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3:0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出示执法证件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将于即日起开始实施。

  《办法》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依法行政进行5个方面的评议考核。包括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在内的50个单位,均被列入此次评议考核范围之内。此外,该《办法》

还将对列入评议考核单位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市政府将对评议考核成绩好的给予奖励,对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该《办法》实施后,2004年8月14日市政府印发的《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实施办法》(石政发〔2004〕54号)将同时废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