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亮证将被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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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3:05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出示执法证件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将于即日起开始实施。 《办法》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依法行政进行5个方面的评议考核。包括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在内的50个单位,均被列入此次评议考核范围之内。此外,该《办法》 还将对列入评议考核单位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市政府将对评议考核成绩好的给予奖励,对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该《办法》实施后,2004年8月14日市政府印发的《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实施办法》(石政发〔2004〕54号)将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