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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要留询问笔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3:45 北京晨报

  《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出台

  晨报讯(记者 雷嘉)“你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方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你与xx对协议处理的财产是否有所有权?”今后,北京人要想办离婚,先得留下这样一份“询问笔录”,双方各自签字后方能办手续。《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近日出台,从9月起试行,进一步强调了公民在享有婚姻自

由的同时,要自负法律责任。

  离婚时要做询问笔录

  《暂行规范》规定,婚姻登记员要询问当事人离婚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分别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当交由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对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来说,这个步骤不是必需的,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才需制作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包括内容

  “你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方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你与xxx是否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你与xxx对协议处理的财产是否有所有权;你上述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如果隐瞒事实,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知道了吗”等。

  结、离婚声明书添新内容

  今后,北京人结婚、离婚时需当场宣读、签字的“誓言”将增添新的内容。除了传统的“本人已知晓结婚登记的法律规定。我确认本人与对方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之外,新增添了如下内容:“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结婚条件,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没有隐瞒事项。”

  特困群体免证件工本费

  新出台的《暂行规范》还首次提出,婚姻登记机关将对本市特困群体免收结婚证、离婚证的工本费,特困群体包括低保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等。这是婚姻管理部门即将提供的一系列人性化服务之一。

  ●链接

  今年发现骗婚十多起

  自去年底本市18区县的婚姻登记信息实现联网后,截至目前,已有十多起骗婚事件被联网系统“识破”。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了解到,被发现的骗婚案例分为两类,一是已有配偶的人要再次结婚;另一类所占比例较大,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隐瞒婚姻状况,进行虚假声明。例如,曾离异的人却声称自己未婚。遇到这种情况,婚姻登记机关会与隐瞒情况的一方单独谈话,当场要求其更正虚假声明,并向对方坦白真实情况,当事人更正以后仍然可以登记。 晨报记者 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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