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抓嫖警局门口敲诈人 被判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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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4:3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焦作讯仅凭一张“焦作市公安局上岗证”,李某就做起了冒充警察先抓嫖客、然后敲诈钱财的“生意”。更胆大的是,李某为了给嫖客更大的“震慑力”,专门在公安局门口交易。昨天,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一审判处李某14年徒刑。 李某为焦作市无业人员,为了生财,他打定了“抓嫖”的主意。2005年2月,李某私自制作了一张“焦作市公安局上岗证”,开始“当警察”了。2月22日晚,李某在焦作市建设 解放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在“抓嫖”过程中,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记者郭长秀通讯员浮德瑞责任编辑:李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