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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单位的收费站同在一室办公,业务互不相容却又彼此干扰——两站收费“混居”害苦过往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4:3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由于漯河东站收费员的工作失误,造成我在另一收费站无辜挨罚210元,在辩解时又被拦车近两个小时,本来能在郑州办理的要务也泡汤了。”昨日中午,漯界高速公路漯河东收费站门口,周口市的于敬来向记者投诉了此事。

  据了解,在我省众多高速公路收费站中,漯河东收费站非常独特——两个隶属于不同单位的收费单位,共用一套收费窗口;每个收费室内有两个收费员,各收各的费并相互监督

;由于两套人马发放的通行卡不同且不兼容,致使发错卡的情况屡屡出现,给过往司机带来很大麻烦。

  司机投诉 高速路上无辜被罚

  9月26日,于敬来驾车从漯界高速公路周口站上路,准备到郑州办事。当日中午,行至漯河东收费站时,他在交纳了25元过路费后,收费人员给了他一张白色IC交费卡。下午4时,车行至京珠高速公路郑州南收费站时,这张IC交费卡却无法显示出该车是从何处上路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决定对该车按无卡处理:必须从我省的最远站计算到该站的费用收取,共收取180元的过路费和30元的IC卡赔偿费。

  漯河东站到郑州南站的正常收费为65元,于敬来却要多缴145元。在与收费站交涉的过程中,于先生和漯河东收费站的穆二华站长通了电话。但在电话中,穆二华却声称:“确属该站人员把卡发错了,但该站拒绝赔偿任何损失。”在郑州南站被卡2个小时后,于敬来被迫交了罚款。

  中原推责 I C 卡发错错在漯界

  昨日中午,接到于敬来的投诉,记者赶到漯河东收费站采访。在该站站长室,负责人王晓龙告诉记者,于敬来的事情不是“该站”的责任,应是“他站”的责任。“该站”是“中原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公司漯河东收费站”(以下简称中原站),“他站”是“漯(河)周(口)界(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漯河东收费站(以下简称漯界站)。

  据介绍,由于漯河东站设址位于漯界高速与京珠高速公路交叉口附近的漯界线上,两家高速公路公司在此均开办了收费站,但却合用了一套收费场所:凡是从周口方向经过该站的车辆,由漯界站人员收费,并负责发放中原站的IC卡;凡是从其他方向经过该站的车辆,由中原站收费并发放漯界站的卡。因此,应由漯界站承担对于敬来发卡出错的责任并赔偿。

  漯界拒赔 责任应由中原承担

  随后,于敬来和记者走进了漯界站站长穆二华的办公室。穆二华首先承认是该站的收费员发错了卡,但却坚决拒绝赔偿。其理由是:两家收费站的人员同在一间收费室内,漯界站的收费员之所以发错卡,极可能是中原站的收费员传递卡时弄错了,因此在未能证明是哪家收费员的责任前,不应由漯界站赔偿。

  “多收费用的是郑州南站,你应该到该站说理去。”穆二华说,“中原站的收费员也多次把卡发错,最近两天就错了2起,原因是中原高速公路公司的卡不与我们兼容,他们搞的是霸王条款!”据介绍,由于两个收费站人员混居一室,已经多次出现因发卡错误导致司机屡屡投诉的事件。 线索提供张先生

  首席记者刘广超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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