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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飞人齐齐为上海代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4:5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讯分别象征着上海“高度”和“速度”的上海籍著名运动员姚明和刘翔,9月26日接过证书,成为上海市第二任形象代言人,任期两年。

  按有关要求,姚明和刘翔将在2005年9月26日至2007年9月26日期间,在不妨碍学习和工作的前提下,运用自身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适时参加上海市城市形象推广活动,致力于上海城市形象的推广工作。

  姚明自2003年6月抗击非典后,开始担任上海市第一任形象代言人。一个多星期前刚在家门口夺得上海田径黄金大奖赛男子110米栏冠军的刘翔,也成为本期上海形象代言人。他表示:“担任形象代言人后,我将为上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10月份的全国十运会上,为上海拿下一块金牌。”

  上海市自2003年6月起启动上海形象代言人机制。代言人的选择要求是公众形象健康向上、在海内外具有影响力。

  (廖欢乐)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9月28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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