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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把“种种原因”一一说清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4:55 北京晨报

  国家规定的政府官员和国企负责人从煤矿撤资的大限过后,有的地方至今没有一人退出,大有与政府叫板的态势。从各级党委政府的鲜明态度看,在大是大非清晰可鉴的情况下,各级纪检监察和安监部门的决心无可怀疑。不过,从以往历次治“顽症”的成败得失看,人们最担心的一种结局是:在临兑现政府诺言,需要严查不贷的关键时刻,冒出个“种种原因”来搪塞。

  从表面看,“种种原因”似乎有一言难尽的意思。但是,如果较真一步,这“种种原因”原本就是个托词,真正的原因其实不外乎这样几个:

  一是见不得人。比如煤矿事故,几乎每次灾难背后都有腐败问题。地方官员见钱眼开收了好处乱办事的有之,煤矿老板偷天换日钻政府管理漏洞的有之,一旦事故发生,要那些自己污点缠身的官员去查找原因,还不会用个“种种原因”来应付吗?

  二是怕得罪人。责任事故发生之后,免不了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负责调查和处理的干部有的本身就是同一部门和系统的,即使不来说情,下手也难免发软;有的虽然是上级派来的,但随着调查的深入,有时还会牵涉到更大范围和更高级别的领导干部,除非是捅到了“天”,一般也不敢不折不扣地加以追究。

  三是怕家丑外扬影响政绩。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是总结血的教训的生动教材。但有些地方干部在事故发生后,往往能捂盖子的就捂盖子,能轻描淡写的就避重就轻。他们认为教训总结得越深,丑丢得越大,于是找来“种种原因”来糊弄。

  我们的执法部门在责任事故的查处中,必须紧紧盯住“种种原因”不放,不能任其搪塞。对调查过程中故意用“种种原因”敷衍塞责的干部,同样要加以处理。“种种原因”少了,真正的原因抓住了,党纪国法的威严也就强化了。做到了这一点,腐败官员敢于向政府叫板的怪事也必定会大减。新华社记者 慎海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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