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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表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本月必须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6:4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苏佳中 记者 李涛)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本月30日前必须执行到位。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否推迟到下月传闻,省物价局昨天下午明确表示:根据8月4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新《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必须在9月底前规范和调整到位。

据了解,根据市物价局和卫生局要求,9月26日是南京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日子,然而记者走访多家医院发现,原本有升有降的医疗服务价格却依旧维持着原价。一些医院在大门显著位置贴出告示,无一例外地称医疗服务新价格将从9月29日19时开始执行。事先定好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突然延期了!对此,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因为担心调整与南京市医保对接出现问题,所以临时决定推迟调价。

然而,记者深入采访发现,由于医疗服务调价对医院利益产生较大影响,多数医院对调价都持观望态度,希望降价项目的降幅能有所减少。加上省级医院不受我市“26日调价期限”影响,也给同城的其他医院留足了观望的理由。针对这种情况,市物价局9月24日晚间下发通知,允许我市医院推迟3天执行医疗服务新价格。据悉,目前已有多家医院悄悄行动起来,将医疗服务新价格发给各科室主任,让他们核算一个“能够收回成本”的价格,然后由医院出面与物价部门“讨价还价”。但省物价局昨天发布的消息,彻底打消了部分医院的侥幸心理。

据悉,目前,镇江、徐州、盐城已按新标准执行到位,其他地区也将在9月30日前完成调整。

(编辑 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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