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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陈述人眼中的个税减除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7:15 大众网-大众日报

  出席27日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的公众陈述人共20人,他们“眼中”的个税起征点如下:

  马肖(中国石油化工公司抚顺分公司腈纶化工厂工人):应该在800元的基础上适当降低

  王伟国(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职员):应保持1500元

  田永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职员):应提高到2000元或以上

  申东升(河北省邯郸市发改委处长):应提高到2000元

  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应提高到1600元

  孙钢(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应提高到1600元

  江泓[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税务部职员]:应提高到1600元

  许建国(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应保持1500元

  吴志才(重庆力华有限责任公司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应提高到2000元

  宋景昌(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职员):应提高到3000元

  张玉霞(山东省济南大学经济学院教师):应保持1500元

  李声雯(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应提高到2500元

  杨钦(中国网通公司广东佛山分公司职员):应提高到2000元

  杨斌(福建省闽江学院院长):应维持现行的800元

  陈栋(新疆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应保持1500

  陈庆锋[亚特蓝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采购部职员]:应保持1500元

  房立刚(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7107厂职员):在1500元的基础上应适当提高

  徐明富[维德木业(苏州)有限公司职员]:应提高到2000元

  郭贵林(山西省太原市西山煤电股份公司西区矿职员):应提高到1800元-2000元

  樊小斌(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职员):应维持1500元。

  (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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