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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缘何频频“撂挑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7:50 大众网-齐鲁晚报

  业主嫌物业公司服务不好,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由于收不上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就“撂挑子”,由此小区内的垃圾无人清运、治安状况差……整个小区管理逐渐陷入“瘫痪”。业主和物业之间怎么会出现这么多矛盾?二者到底应该怎样化解矛盾各自维权呢?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

  现象:

  物业“撂挑”小区混乱

  今年6月29日,由于居民和物业在小区管理和收费上存在分歧,部分业主拒交管理费,400多户居民的小区,物业费只交纳了不到四分之一,省城逸东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从小区撤出,造成小高层电梯停止运转、垃圾堆积长时间无人清理。

  7月13日,省城历山路146号的居民反映,物业公司竟在夜里悄悄撤离小区。当记者采访时,物业公司解释说,他们被请来后业主不交物业费,开发商又不给钱,他们每月亏损几千元,实在无法支撑下去了,只好撤离。

  9月18日,师范小区居民反映说,小区的物业停止运作后撤出了小区,眼看其他小区的取暖费都已交齐了,他们不知如何处理。据物业公司的人讲,由于有些居民欠交物业管理费,他们无法继续经营下去,只好选择撤出。而居民则说,物业公司在服务中很不到位,致使部分业主产生抵触情绪,才导致了不交费的情况。小区物业撤走后,小区内的路灯全停了,楼洞的智能防盗门也已瘫痪,小区水费、公用电费等的移交问题没了着落,小区内一片混乱。

  居民:

  服务不好就不交费

  “我的自行车丢失了,物业也不负责,交物业费有什么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居民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有的是因为房子质量问题等。

  花园路一小区的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2002年她入住新房后,房顶的漏水问题就一直没解决好,修了好几次也没有修好,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让找房产商,而且每次反映后物业公司的处理总是磨磨蹭蹭,一点也不积极,一气之下她就开始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

  家住华信路一居民小区的李先生说,他们小区也是因为物业收不起物业管理费后撤走的,对于不交物业管理费,他有他的理由。他说,小区连续发生多次入室盗窃,自行车和摩托车也有丢失现象。

  他认为,这主要是由于物业公司的保安管理措施不力,责任心较差造成的,而且事发后针对居民的意见,物业公司迟迟没有答复和行动。物业公司没有尽到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导致了业主的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有关业主的损失,但是物业公司一直没有拿出处理意见。“对这样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怎么能交钱给他们?”李先生说。

  记者在逸东花园社区业主论坛上看到对物业公司意见的一封公开信,在信中列举了15条对物业公司不满意的“罪状”,包括保安、卫生、设备维护等方面,而且还对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问题表示质疑。

  物业:

  寻找原因明确责任

  谈到居民不交物业管理费的原因时,已经在齐鲁世纪园干了两年物业公司主任的陈秀峰觉得,首先是开发商的遗留问题殃及物业。物业虽然作为独立的法人,但是好多居民还是将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认作一家。他也承认,有的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有着纷繁复杂的关系,由此一旦开发商销售时的承诺没有兑现,业主得不到满意答复,物业便很可能因此遭受池鱼之殃;有的则是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居民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只是起到一个协调作用,但是房产商处理不好时,居民也将怨气一道发泄到物业上,拒交物业管理费。

  “对物业管理认识不够全面也是个原因。”他说,有些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很书面化,保安、保洁和设备维护是物业公司的职责之内,实际上这事情很琐碎,不是一下子就能体现出来的,而有的居民则对这些很少注意,只是卡物业管理条例上书面化的东西。同时,他觉得,物业公司在服务中的确存在着服务不到位的地方。他说,现在物业管理毕竟是新事物,管理上肯定存在问题,这也使得居民产生不满拒绝交纳物业费。

  济南市历城区物业管理科的科长张殿伟说,对于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他也认为房产商的遗留问题是首要原因。他还指出了业主意识的问题,他说,有的居民将房屋的建设者和管理者混为一谈,其实物业的真正职责就是保安、保洁和设备维护三大方面,有些房屋质量问题,物业公司是没能力解决的。他还特别指出,由于房产商大都没有将水电暖收费问题移交给相应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和暖气公司,现在物业公司代替房产商免费代收水电暖,这也增添了业主和物业间的纠纷,影响了物业费的收龋张科长说,物业费收缴上有物业服务不到位的地方,但也有居民消费意识不清和个别人素质的问题。

  解决:

  细化条例重在沟通

  “最好是能心平气和地沟通和协商。”齐鲁世纪园的物业公司主任陈秀峰认为,当业主与物业之间出现矛盾的时候,最好的解决方法还是协商。“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两者实际上是一种消费行为,不应存在对立。”他说,现在好多小区特别是新建小区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作为物业公司,他觉得要处理好与房产商、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关系,关键是通过业主委员会的从中协调,业主不应该以不交物业费作为要挟,应该构建一个沟通的平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现在好多小区的物业都是亏损的。”济南市历城区物业管理科的张殿伟科长说,作为物业公司的主管部门,他调解了无数次纠纷。他说,业主与物业之间存在矛盾时可以走法律诉讼渠道,但这种方法由于周期长、处理起来较繁琐,因此并不是目前解决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的最好办法,大都是通过协商解决。

  同时张殿伟指出,目前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的有些规定不够细化。“居民拒交物业管理费无人监管。”他说,作为主管部门,他们只有管理权而没有处罚权。而《物业管理条例》上规定,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以将其“炒掉”,但是对业主不交物业费的行为则没有具体的约束。针对如何将业主委员会这个民间组织更加规范化,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等问题,张殿伟说,出台一个更为细化的实施细则非常必要。

  文/片本报记者吕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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