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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字牌难治“公车私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8:50 红网-三湘都市报

  据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近3000辆公务用车将于9月30日前全部贴上印有举报电话的“公务标识”,如发现公车私用等违规现象,车辆将一律上缴,取消编制,并追究车辆所属单位领导的责任(新华网9月26日)。

  “公车私用”一直是党政机关长期存在的违纪现象,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十分反感。有关部门为根治它也开出了各种各样的药方,然而药效却总是不能让人满意。这次,牡丹江市

给公务用车贴上“公”字牌的方法,估计也难以奏效。

  光从“公”字牌本身来说,那小小一张贴纸直径最多十厘米,虽然黄颜色比较醒目,但在疾驰的汽车上哪怕你视力再好也难以分清它到底是一张“公”字牌还是别的什么,即使分清了,那上面的举报电话号码也无法看明白,那么群众的监督效果就要大打折扣。

  或许有人说,车总有停下来的时候,如果是停在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门口那就方便监督了。但是,公车私用的人也不是傻瓜,不会大摇大摆的让人去发现自己。且不说精明如四川一些会车牌“变脸”的人,只要随便用点什么东西盖住那小小的贴纸,自己私自开出来的公务用车就能安然混迹于众多的私人汽车中了。更何况还有那么多地下停车场。

  最重要的是很难区分公务用车到底是在“公用”还是“私用”。一辆在路上行驶的公务用车,就像晋惠帝眼里的青蛙那样“为官乎?为私乎?”。处于监督者地位的普通百姓怎么能真正分清呢?即使向有关部门举报了,在查证的时候到底是信举报人的话还是信被举报单位的话呢?

  所以说,一张“公”字牌好比一个没有紧箍咒的金箍,很难制服那些“公车私用”的孙大圣。

  陈宗昊(常德)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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