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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重大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8:5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最近,市委出台了《宁波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作为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实施办法》得到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关注。近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唐一军就《实施办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谈一谈《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

  答:颁布《实施办法》,构建惩防体系,可以说是时势所驱。一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构建惩防体系提供了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巴音朝鲁亲自抓,多次听取汇报,提出重要指导性意见,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光烈和市委其他领导同志也都提出了重要意见。可以说《实施办法》起草工作是在市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二是近些年来,我市反腐倡廉与建设、改革、发展紧密结合,相辅相成,良性互动。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全社会反腐倡廉的共识逐步形成,人民群众的支持率和参与率明显上升,为构建惩防体系打下了有力的思想和群众基础。三是我市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已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为构建惩防体系创设了坚实的物质条件和体制基础。四是我市在近些年来的反腐倡廉实践中,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开始走出了富有宁波特色的反腐倡廉新路子,为构建惩防体系奠定了实践基础。同时,宁波作为沿海发达地区,担负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重要使命,客观上要求我们反腐倡廉工作与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协调同步,把率先建立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具有宁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纪委牵头组织起草班子,历时一年有余,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推敲,先后十五次易其稿,最后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实施办法》实际上是全市上下集体智慧的结晶。从这个意义上说,颁布《实施办法》,构建惩防体系,时机成熟,条件具备,可以说是应运而生。

  问:出台《实施办法》有何重要意义?

  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实施办法》作为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建立健全具有宁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不断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提高我市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具有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必将为我市扎实推进“六大联动”、建设“平安宁波”、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问:《实施办法》体现了哪些重要原则?

  答:《实施办法》提出在构建惩防体系过程中,要坚持以下五个原则:一是服务大局。把服务发展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出发点,围绕发展谋划思路、提出任务、部署工作、制订措施,努力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二是科学统筹。认真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并进,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辩证统一。三是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不断开拓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途径。四是注重特色。坚持从宁波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充分运用宁波多年来积累的反腐倡廉方面的经验做法,着力使我们的惩防体系,服宁波“水土”,显宁波“印记”,秉宁波“特性”。五是切实管用。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国情、省情、市情出发,尤其强调制定的制度和措施要符合实际,力求行得通、做得到、办得成。按照近期具体、中期原则、长期宏观的思路,从本地容易引发不廉洁行为、容易导致消极腐败现象产生的薄弱环节入手,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

  问:《实施办法》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办法》的主要目标是:至2007年,建立起具有宁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力求取得初步成效。再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发挥体系的整体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的发生率。当前,关键要切实抓好2005年至2007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问:《实施办法》提出了哪些重要的预防腐败措施?

  答:《实施办法》通篇体现了注重治本、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精神。教育方面,明确提出: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按照拓展内涵、创新载体、夯实基础、加强研究的总体思路,继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强大合力。

  制度方面,围绕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规范、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建立健全公务员奖惩制度和完善反腐败工作制度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许多反腐倡廉具体制度。

  监督方面,突出监督的重点,围绕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提出了许多重要措施。着眼监督的整体效能,提出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

  改革方面,提出深化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制度和财政、金融、投资、司法体制等“六项改革”,强化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保廉工作,推进政府阳光工程和基层廉洁工程等“两大工程”建设,加快“信用宁波”建设。同时,提出以改革为手段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促廉”水平。

  问:如何充分发挥惩治在构建惩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答:惩治腐败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面对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的态势,一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二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坚持严肃惩治腐败与教育保护干部的辩证统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纪执法;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三要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健全案件综合分析平台,积极查找发案原因,开展案中教育,提出改进意见,健全相关制度。四是切实纠正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的同时,建立健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问:如何保障《实施办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答:按照构建大体系与形成大格局有机结合的总体思路,坚持齐抓共管,切实采取措施,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要求各地各部门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实施办法》的同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有一定声势的系列专题宣传活动,扩大《实施办法》的影响面,努力营造全市上下、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构建惩防体系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确定一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具体抓,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的反腐倡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市委决定成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市委书记巴音朝鲁同志任组长,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问题。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也要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和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市纪委将加强指导,认真解决体系构建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总结推广体系构建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促进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三是建立三个协作系统,即建立职务违纪违法监督预防协作系统和协同办案系统、干部工作监督管理协作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协作系统,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和市直机关党工委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以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建立四个工作机制,即通过建立督查机制、奖惩机制、测评预警机制和保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本报记者唐慧卿实习生顾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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