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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红岗:坚持“五法”确保办案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9:10 检察日报

  本报讯 (记者温学东 韩兵通讯员纪慧敏)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坚持电子监控法规范人、安全保障法保护人、任务分解法约束人、奖惩激励法激励人、心理治疗法感化人“五法”,多年来始终保持执法办案“零事故”。

  作者:温学东 韩兵 纪慧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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