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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敲诈轻易得手 从此上瘾滑向深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9:10 检察日报

  第一次敲诈轻易得手,认为此法赚钱挺容易,遂把敲诈对象定在企业家身上。9月20日,任银芳被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附带民事赔偿11万余元。

  45岁的任银芳系河南省禹州市农民,看到邻近登封市境内的煤矿矿长、集团经理们生活阔绰,十分羡慕。2004年1月14日,他给登封市徐庄乡兴裕煤矿矿长刘某打恐吓电话,索要

现金2万元。第二天得手后,他见来钱容易,便再次索要现金2万元。同年10月,任银芳多次给某集团总经理屈某打恐吓电话,向其索要现金2万元,未得逞。同年11月30日凌晨,任银芳到登封市徐庄乡刘沟煤矿的木料厂内,用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浇在该厂存放的荆笆上点燃,致使该矿荆笆、椽杆等物品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万余元。同年12月6日,任银芳到约定地点取钱时被警方抓获。一审宣判后,任银芳当场表示服判不上诉。

  (郭丛生 张建海)

  作者:郭丛生 张建海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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