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赃物还去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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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9:10 检察日报 |
本报讯(左永玲左欢) 湖北省房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盗窃案中,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深挖细查,以收购赃物罪成功追诉了张世成等6名漏犯。9月11日,房县法院以收购赃物罪分别判处张世成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单处罚金2000元不等的刑罚。 今年1月,房县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人员在审查起诉黄增山等4人涉嫌盗窃罪和曾大军等4人涉嫌收购赃物罪的团伙案时,通过细心阅卷和提讯黄增山等人发现,该案尚有漏犯需要追 究刑事责任。此后近两个月,办案检察官会同公安机关补充收集证据近百份,一举查清了以下犯罪事实:被告人张世成、吴开学、丰胜强收购赃物6次,价值共16万余元;代启军收购赃物1次,价值2.49万元;周天全收购赃物3次,价值4080元;曾大春收购赃物2次,价值1620元。该院遂依法对张世成等6人进行追诉。房县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对张世成等6人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左永玲 左欢 (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