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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门前拦车检察院路口下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9:16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石中原邢戴)9月27日上午,抢劫犯李虎走到了人生终点。

  现年23岁的李虎伙同22岁的同案犯闻军,24岁的同案犯姚新划,21岁的同案犯李三,开始了疯狂抢劫出租车驾驶员的犯罪。从2004年6月9日至同年6月28日的短短20天时间里,该抢劫团伙先后作案11天,抢劫13起。抢劫现金3300余元,手机9部,小灵通一部,价值7000余元。

  他们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均以乘客身份出现,然后在无人或隐蔽处下手。在该团伙13起抢劫中,有9起选在深夜零点或凌晨1至2点钟之间。2004年6月25日,他们在实施第10起作案时,竟把时间选在晚20时30分左右,拦乘车地点选在市交警支队门口。待车行至颍东区向阳办事处大王庄时,李虎、闻军、姚新划分别持刀逼住驾驶员,抢走现金360元,手机一部。他们作案中还三次告诉驾驶员到市区一检察院所在路口下,以避免驾驶员疑心拒载,而后竟在检察院路口实施抢劫。

  罪犯李虎等人的作案有时采取连续作案手段。这边刚结束一起抢劫,马上接着拦车再实施另一起犯罪。

  2005年4月阜阳中院对该案公开审理,认定被告人李虎参与抢劫13起,姚新划参与抢劫11起,闻军参与抢劫8起,李三参与抢劫1起。遂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虎死刑,姚新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闻军有期徒刑十五年;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并罚判处李三有期徒刑九年。

  被告人李虎不服一审判决,案经省高院终审,依法维持了对李虎的死刑判决,并下达了执行其死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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