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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陈述人遴选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9:35 河北日报

  按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听证会公告,陈述人遴选原则为:“东、中、西部地区都有适当名额,工薪收入较高、较低的行业、职业都有适当名额,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

  本次听证会30名陈述人中,20名公众陈述人从递交报名申请的4982人中遴选而来。

  20名公众陈述人的月工薪收入,既有在1500元以下的,也有在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上或者10000元以上的。他们从事的职业,有企业职工、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务员、教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年龄最小的25岁,最大的55岁。

  其他10名陈述人,分别是来自草案起草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的代表各1人,全国总工会的代表1人,部分东、中、西部盛自治区财政或税务部门的代表各1人以及有关专家学者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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