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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节能优先”战略 我国将采取系列节能新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05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9月28日电(张建松、盛磊岚)为贯彻“节能优先”战略,我国政府将采取一系列节能新举措。

  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效中心主任郁聪在此间召开的“能效高峰论坛”上介绍,在企业节能方面,我国今明两年的目标锁定在1000家高耗能企业,主要集中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船舰等高耗能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更严格的能源管理制度、加强能源审计以及强制性、超前性的产品能耗标准等措施,抓好这1000家高耗能企业的节能并落实具体的实施方案。

  在适当的时候,我国政府还将向社会公布高耗能地区的能效指标,通过媒体的宣传,接受社会监督。此外,中央机关还将率先节能,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协调,牵头建立由21个部委参加的联席机制。

  郁聪还透露,目前国务院相关部门正着手研究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政策、适时开征燃汽油税、完善消费税制、研究制定低能耗、低污染车辆的财税政策等。今年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上也将会出现突破。

  郁聪认为,我国常规能源的国内生产将在2020年达到上限,而2040年才是我国能源消费的顶峰。因此,如何提高能效和探索新的消费模式,将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在节能领域,完全依靠市场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有时也会出现市场调控失灵的现象,因此还需要政府的干涉。

  她认为,我国在能源问题上没有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借鉴,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探索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我们要坚持把节约能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严格的节约能源制度和措施,显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要探讨转换增长方式的可能性,改变过去只重视供应,轻视对能源需求合理性的管理的传统做法。

  此外,实施“节能优先”战略,还需要在全社会树立并强化资源忧患意识。让人们知道,节能是我国长期的需要,不是对付缺电的临时措施。同时,还要设定全社会的能源管理目标,不能仅仅将节能作为一句口号喊一喊。

  在具体实施上,则首先要调整产业结构,在产业发展规划上充分考虑能源制约;鼓励节能技术的研发、引进和产业化的发展,加强公共宣传教育,引导合理的生活方式;用价格政策促进节能,建立节能基金,加大节能投入;建立终端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节能技术和产品的认定和市场化,防止鱼目混珠,用政策整治和规范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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