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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村”明起从政府文书中消失 新荔湾区政府地址不变 区委迁至原芳村区政府位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08 南方日报

  广州行政区划调整之新区选举

  本报讯(记者/严丽君 见习记者/亓欣欣)随着荔湾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渐入正题,芳村、荔湾两区合并工作也逐渐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原芳村区的文书、印章、衔牌后日将统一换成荔湾区。记者昨日获悉,在原荔湾区和原芳村区所属职能部门合并办公之前,原两区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场地、对外服务窗口地址暂不作调整,居民仍可就近到原

两区的职能部门办理。

  芳村9街道统一挂荔湾衔牌

  明日零时零分起,新一届荔湾区人民政府将正式对原荔湾区和原芳村区区域实施行政管理,届时芳村区人民政府将终止。

  有关人士表示,新荔湾区首先将达成三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文书、统一印章。新荔湾政府将统一使用印有“荔湾区”字样的文书、印章和衔牌。据悉,原荔湾区的文书、印章、衔牌无需更换,而原芳村区的文书、印章和衔牌将停止使用,上交、封存。届时,原芳村区9条街道将统一换上荔湾区的衔牌。

  荔湾区合并后,荔湾区委将迁移到原芳村区政府位置,荔湾区政府地址不变。

  近期仍可就近到原两区职能部门办事

  市民会否因为并区而办事受到耽误呢?荔湾区有关人士表示,一定贯彻不影响老百姓办事的原则,做到三个“不变”:原服务人员不变、服务地址不变、服务质量不变。

  因此,过渡期间的荔湾区职能部门将采取“一个部门,两边办公”的办法。行政区划调整后,在原荔湾区和原芳村区所属职能部门合并办公之前,原两区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场地、对外服务窗口地址暂维持原状,继续正常运作。居民仍可就近到原两区的职能部门办理。新荔湾区将对全区职能部门办公场地、对外服务窗口地址统一布局,确定后再对外公布。

  原芳村区职能部门摘牌后,将在办公地点张贴告示,为市民办事作出明确指引。

  新荔湾将重点建设十大专业市场

  今日,新当选的荔湾区区长将宣读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荔湾未来的发展思路。

  根据一位人大代表透露,新荔湾经济发展的整体思路可能会延续原荔湾的“商贸、文化、旅游”主题。据透露,根据芳村的特色,新荔湾将原有的发展思路作了相应的调整,提出了建设“一街”、“两岸”、“三路”、“四园”、“八区”、“十场”、“两港”、“三城”的构想。

  原芳村的花鸟鱼虫、茶叶市场加盟新荔湾后,新荔湾将重点建设十大专业市场,即医药、水产、服装、鞋业、汽车、茶叶、文化用品、建筑工具、花鸟虫鱼、通讯器材市场。合并芳村之后,将进一步进行资源整合,例如将国际医药港与清平药材市场进行合理整合等一系列的措施。“三路”除了原荔湾区的康王路和中山七、八路,原芳村区的花地大道也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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