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种药品下月执行新临时零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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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汤新颖 通讯员高诒茜)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并参考药品市场价格成本情况,该局近日制定了头孢拉定等10种共11个规格药品的临时零售价格,自2005年10月1日执行。 省物价局表示,此次下达临时零售价格的10种药品,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暂由省级制定临时零售价格的药品以及广东医保增列的药品。为方便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在国家和省核定公布正式价格前,广东辖区内的药品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暂按不超过此次下达的临时零售价格执行。以往公布的临时零售价格,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同时废止。市民可以登录查询具体价格。(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