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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企业一颗定心丸?(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28 金羊网-新快报
  主持人:邓毅富

  dyf888@21cn.com

  话题动机

  9月23日,《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简称《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它对企业法人代表、厂长、经理们的权利义务作了详尽的规定。《草案》规定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执法监督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它还规定有5项执法行为企业可以不理睬,具体包括:执法人员少于两人的、执法人员没有出示有效证件的、执法人员没有出示执法监督的检查条文的、没有明确的执法监督检查事项的、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的。此项条例的出台会带来什么影响?本期茶座请几位嘉宾来一起讨论。

  新快报实习生 许倩晔 曾宝珠

  本期嘉宾

谁给企业一颗定心丸?(组图)
秦晖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

  语录:现在的政府权力太大,很多不该他们做的事情他们做了;而责任太小,公民要求他们做的事情却没有做。这也是所谓的过度执法和执法不力。
谁给企业一颗定心丸?(组图)
朱永平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

  语录:现在执法人员违规执法现象还是比较多,否则就不会提出专门立法来杜绝这种现象蔓延。需要通过立法来保护企业权益。
谁给企业一颗定心丸?(组图)
信力建

  信孚教育集团董事长

  语录:该条例最重要的是使政府管理朝更法制化更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企业的合法权益会有更多保障,但达到理想尚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企业权益保护急需立法

  秦晖

  :企业家也享有公民权

  有人说保护企业家的财产和保护一般老百姓的财产是两种不同的倾向,我看不出有什么矛盾之处,公民的财产当然有多有少,但同样享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我们现在看到有很多合法经营的企业受到权力部门的不正当或者是越界的干预,这是很不应该的,善待企业家和善待其他人都是一样的,因此企业家也应该有相应的法规出台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

  朱永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国《宪法》、《民法通则》都规定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侵犯。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角度来讲,当然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以法律手段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同等重要。在我国,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并不能说它是强者,历史上受重农抑商的思想影响,自古对于商者就是持一种打压的态度。即使到了现在有些地方政府还动不动以私营企业的“原罪”,对其秋后算账。

  信力建

  :企业更需立法保护

  不管是国有、私有还是集体也好,企业成为保障人们就业的基础。我知道最近是有一家民校被关闭,原因是学校没有操场,要是有关部门事先确定一个检查最低标准的话,相信就会减少此类事件。保护好企业能够使其更好地提供就业、提供税收、提供社会产品,因此企业更需要立法来保护。

  违规执法缘于权责不对应

  秦晖

  :政府不能权大责小

  现在的政府权力太大,很多不该他们做的事情他们做了;而责任太小,公民要求他们做的事情却没有做。这也是所谓的过度执法和执法不力。我们通常讲的穷人受欺负富人受剥夺,这种现象看来好像是相反的两种现象,其实背后的根源是相同的,就是政府不规范,没有做到权责对应。据一项统计调查说中国企业的寿命是2.9年,这说明中国企业短命,我觉得这短命的原因之一就是政府权力不受制约,喜欢充当家长,去越过它的职能干事,这都是法制不健全,缺乏基本法制的结果。只有规范政府行为,约束政府权力,才能保护公民权利。

  朱永平

  :违规执法现象较多

  现在执法人员违规执法现象还是比较多。如果这种现象不多,不严重,就不会提出专门立法来杜绝这种现象蔓延。这种现象在任何一个转型的社会中都会存在的,需要通过立法来保护企业权益。我们尤其要防止以下三种违法侵害行为:一、违法罚款、收费,乱考核、评比、评优、达标、升级、排序,强迫征订报刊,强迫购买指定产品、接受指定服务等。二、对企业执法检查过多过滥,甚至在执法监督检查时,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收受或者索取企业财物;违法对企业的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三、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进行检查、检验、检测,没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或者抽取的样品过多。

  信力建

  :检查要有标准文本

  我在从事经营中感到,有的政府部门经常会以各种名义来“卡、拿、要”,很多企业穷于应付。像我们的民办学校,每年都要年审,要通过十个部门的检查,盖十七个公章才能够活到第二年。如我们的一个饭堂,前年达标了,今年又说要整改,我们无所适从,因为它没有相对固定标准文本。

  条例给企业提供更大空间

  秦晖

  :可以限制职权的滥用

  这项保护条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政府滥用职权。在政府权力没有受到约束时,可以随时随地把人给抓起来,现在就不可以了,作为自然人的权利已经得到了基本的完善。而企业作为一个法人,它也有自身的权利和私人领地,除非能拿出证据说那里有违法乱纪行为,然后经过合法的程序拿到搜捕令,否则不能够随意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

  朱永平

  :有助企业理性决策

  该草案主要在企业自主经营、企业经营者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等方面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草案限制的不仅仅是行政执法人员,也限制其他的个人或组织。从某个方面来讲还限制了企业的股东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和合同约定或者做出有损企业合法权益的事,干预企业经营者的生产经营管理。经营自主权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这有利于企业理性地作出决策。

  信力建

  :评优不是政府要管的事

  比如违规评优,希望会因此得到限制。西方有一条底线,企业没有做好,在底线以下的就属于违法。除了政府和执法部门必须要去维护的这条高压线之外,他做得好坏就不是政府要管的,纳税人并没有要求你去做这些分外的事情。在市场竞争下,让市场来评估它的质量。政府部门要做的是看它有没有超越这条底线,比如药店有没有搞假冒伪劣,有没有蒙坑拐骗。食品监查,任何只要没有达到法定的标准都可以查处,至于能否受消费者欢迎,卖得好不好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执法部门就不该干预。

  当然,我认为该条例最重要的是提出了一个概念,使政府管理朝更加法制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企业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更多的保障,但达到理想尚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企业会藉此妨碍正常执法?

  秦晖

  :执政透明有助条例推行

  这个不用担心,我们需要做的倒是如何使企业对这个条例更明白。有关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要求执政透明,比如有个别地方把税费改革的法令作为内部文件传达,还说成是机密,不准外传。这是国法啊,为什么说是机密不让人知道呢?政策不能装在口袋,要掏出来让大家看清楚。

  朱永平

  :不能因特例而否认全部

  它也许会给一些企业提供妨碍正常执法的借口。不过,从长远来看,限制公权力的滥用,这是建立一个法治社会所必须的。不能因为一些企业阻碍执法,而不去限制公权力。对于任何法律来讲边缘地带(或者称法律的漏洞)是不可避免。在执法中遇到所谓的边缘地带,执法者应该在不突破依法行政的原则下自由裁量解决问题。

  信力建

  :在游戏规则里游戏

  商人没有依法行商和政府没有依法行政都是一样的概念。政府制定一个游戏规则,所有企业在这个游戏规则里面游戏都是合法,超出了就是违法了,政府有资格有权力对任何违法的企业进行审查。

  在去年省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荣卫平等代表提交了《关于“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的议案》,省政府随后展开了立法工作。

  截至去年3月,我省在工商注册的企业共有257.9万家,这些企业及其经营者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侵害企业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没有一部专门法规替企业说话,企业只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有时甚至“不敢说”。因为许多执法检查也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关键是形式上造成了干扰。

  (夏天/编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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