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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八年 困局待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29 南方日报

  本报记者 黄伟 见习记者 何莎

  “2004年初,只有一支手的祝兵与一个志同道合的独臂朋友创办起一个‘残疾人协作服务部’。一年多来,他们曾经无偿援助15起维护外来工权益的案子。”祝兵说,他希望得到政府审批公开服务。

  “资金短缺是法援首当其冲的难题。“1999年罗湖区法援中心刚成立的时候,一年的经费只有10万元,而当时法援中心的场地租金一个月就要7000元,这样下来,一年光租金就花了8万。”“经费的严重不足已经影响到了办案质量和法援覆盖面。”一位基层法援工作人员说。

  不少专业人士认为,深圳关外所存的一些“地下”法援组织,其服务质量不敢肯定,鉴于深圳的实际情况,政府确实应该加大财政投入于法援事业。

  源于民间的力量是否可以回归民间?《法律援助条例》曾明确规定法援为政府的责任,维护法律公平政府责无旁贷。引导民间法律援助机构和加大法律援助投入。过程与结果之间,结果更为重要。

  详见C02版

  图:

  法律援助是保障社会和谐的一重要机制,但目前其作用却远未得到发挥。 丁玎 王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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