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疗价格不会推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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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45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报道】 针对有媒体关于南京医疗服务价格要推迟执行的报道,昨天省物价局声明,新的医疗服务价格不会推迟执行。 据介绍,8月4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下发了新的《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我省非盈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规范和调整,要求各地最迟在9月底以前开始执行。按照两部门的要求,全省各级价格、卫生部门已基本完成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和医 院收费系统调试工作。目前,镇江、徐州、盐城已按新标准执行,其他地区也将在9月30日前执行到位,不会推迟到10月份。(苏佳中) (编辑 涵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