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手机功能录《神话》 香港一青年险些惹官司(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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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54 中国新闻网 | |||
险惹官司的青年姓罗,18岁。27日凌晨零时,他在香港的华懋戏院观看由国际巨星成龙主演,投资逾1.6亿元拍摄的电影《神话》时,取出一部手机摄录电影片段,期间被戏院43岁姓龙带位员发现,立即制止及通知43岁姓陈经理报案。 警员接报到场,将3人一并带署调查。罗向 据悉,港府为打击盗录罪行,于01年4月起实施法例,任何人士未经准许而携带摄录器材进入戏院,即属违法。 但时隔4年,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有关条例已经变得不合时宜,因为有摄录功能的手机是其中一种“摄录器材”,随着科技的进步,摄录已差不多成为手机的基本功能,故建议特区政府考虑修订或取消该条例,避免市民误堕法网。 香港海关发言人则表示,市民只要有携带手机入戏院的“合理辩解”,便不会构成触犯法例,故暂无修例的必要;而海关至今也未有接获有人使用手提电话或数码相机偷录电影的投诉。 根据数字显示,02年及03年共有3宗用摄录机盗录电影,违反《防止盗用版权条例》的案件,5人被拘捕,其中2人被成功检控,共判罚款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