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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干部强奸12岁救助女孩被判8年有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2:31 兰州晨报

  本报讯 据《大河报》报道,一司法干部将一12岁女孩领到家中救助抚养,却多次对被救助的女孩实施性侵犯。

  9月26日,记者从淇县政法部门获悉,被告人路某因犯强奸罪被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被害人秦小玉经济损失共计948.6元。

  据了解,40岁的路某,原在淇县司法局工作。

  2004年9月份,他和妻子商量,救助12岁的女孩秦小玉。

  2004年11月到2005年2月,路某的妻子因工作关系常上夜班,路某在这期间,多次强奸小玉。

  2005年3月8日,小玉的伯父报案,“爱心天使”路某的真面目才被揭开。(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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