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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条水渠邻里肉搏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3:27 信息时报

  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某村村民邓某夫妇和曾某一家比邻而居,两家人唇齿相依多年。但双方的邻里关系却因一条共用的排水渠发生了改变。

  2004年10月,邓某夫妇为了省时省力,将肥料直接倒进水渠,时间久了,未排净的肥料在水渠里堵塞渐渐发霉发臭。为此,曾某几次找过邓某夫妇,但都没能妥善解决。看到对方一意孤行,曾某一家人气得直咬牙,趁邓某夫妇休息时,把其家门口的路用石头堵住了

。邓某发现后,找到曾某交涉,双方为此吵了一架。

  两家成日吵架,吵得满村皆知。2004年12月26日,经村委会主持,两家人达成协议:邓某在次日下午3时前把发臭的肥料清理干净;曾某则须在次日下午3时前清除其设置的路口障碍物。

  次日下午1时许,曾某雇请帮工张某夫妇疏通被邓某堵塞的水渠,邓某发现以为曾某违反协议,不清路口障碍物,反去通水渠,他连忙叫其妻林某持铁锵去凿曾某家的围墙,曾妻邓某即上前制止,引起双方扭打,并升级为两家人的争斗。一场恶战,邓某夫妇被打伤,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十多天,花去医疗费5785.4元。

  伤愈后,因双方未能对医疗费达成调解,今年3月15日,邓某向蕉岭法院起诉,向曾某一家索赔14432.98元及精神损失费3000元。

  梅州市两级法院审理认为,两家是邻居关系,本应和睦相处,妥善处理邻里关系。法院认定,这场打斗中,邓某夫妇虽受伤但有相当过错,故应判决双方对人身伤害负同等责任,遂判决曾某赔偿其2072.05元。

  时报记者闫晓光李朝涛通讯员黄义涛黄洪远邓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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