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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商”规划,居民应有话事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3:39 信息时报

  贺贝 媒体从业员

  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联合公布了关于生产经营中所涉场地问题的处理“意见”,把住宅“合理改商”纳入各区商业布点规划解决。其中引人关注的是:虽有证照但如地点不符合商业布点规划的,将被禁止继续生产经营。换言之,有证照而地点又处于商业布点规划范围之内的,将允许进行“住改商”(《信息时报》9月24日A05版)。“住改商”

问题终于有了网开一面的政策。

  然而,以商业布点规划作为能否“住改商”的界线,却又令人不无疑虑:应该“改商”的未必能得到改变,而不该改的也许会成为合法商铺。这是因为,从居民的角度看,“住改商”应遵从“生活标准”,即要有利居民生活,有利于通过竞争提高服务、降低价格。但是,“住改商”的“规划标准”与居民的“生活标准”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不相吻合的情形,“住改商”的实际操作结果,将难以达到更好为居民生活服务的目的。

  其次,城市商业布点的合理性和商业街的形成,最终取决于市场机制和经营上的某些偶发因素,而不是商业规划。大至北京路商业街,小至高第街、状元坊,都是历史形成的,而不是规划“规”出来的。状元坊商铺初起之时,也许附近就有比它更兴旺、更诱人的街铺,但市场竞争和某些因素(比如有实力雄厚之人进入经营)的结果,却使它不断做大做强,长盛至今。优胜劣汰这只“无形之手”,并非布点规划的“有形之手”所能掌控和替代。

  笔者并非否定布点规划的作用,而只是认为,布点规划能否符合市场需求,须经实践检验,因此不宜做得过细。“意见”虽然也要求“广泛听取周边住户意见”,但按今年1月市政府公布的“商业网点听证办法”,商业选址听证的范围是5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店,以及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市场,而广州私自“住改商”的十多万商铺,几乎都在100平方米之下,难入听证范围。在此情况下,泛泛提出“听取住户意见”,是很难得到认真贯彻落实的。缺少居民参与,“改商”是否改得合乎商情民意,就令人难以放心了。

  因此,应对“听取住户意见”加以具体规定,给居民以应有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只有这样,才可望减少布点规划的主观随意性和局限性,实现为居民生活服务、为繁荣市场服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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