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盗窃骨灰盒敲诈犯罪嫌疑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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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6:38 北京晚报 |
新华社讯 浙江苍南法院近日以敲诈勒索罪和脱逃罪,两罪并罚,依法判处袁虎坤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并退赔赃款29200元。谋财心切的袁虎坤竟对死者的骨灰盒动起了邪念。 浙江温州市苍南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7月26日,李某将其母亲的骨灰盒葬在温州平阳县钱仓镇一山上的私墓里,第二天早上发现骨灰盒被盗。7月28日上午,李某发现其家门口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家祖墓已出事,联系电话139××××××××,如报警,一切后果不 好。”李某遂与纸条上的电话进行联系,经过与对方多次讨价还价,最终约定汇给对方现金人民币4200元后,对方将骨灰盒送回。7月29日中午,李某在苍南县龙港镇邮政储蓄所按对方事先指定的邮政储蓄账户存入人民币4200元。袁虎坤因涉嫌敲诈勒索于2004年12月4日被苍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因其患急性腹膜炎和胃穿孔住院治疗,其间借机逃跑。2005年1月,袁虎坤在平阳县鳌江镇被公安机关抓获。吴方程 方益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