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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黄金周加班族”有半数拿不到加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6:4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8日电据北京晚报报道,“黄金周”加班的人能拿到法定加班费吗?据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主动想加班的人不到1/3,能按国家规定得到补偿的还不到半数。

  过节加班吗?调查参与者中答“全部都加”的比例是5.54%;会加几天班的占18.51%;而表示不一定的占31.88%;肯定不加的比例为44.06%。有多少人愿意加班呢?选择愿意,可以得到更多的收入的比例是24.90%,不到被访者的1/3,而不想加,但是没办法的占30.40%

;干脆选择不愿意的有44.70%。虽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员工有权拒绝加班。但实际上“黄金周加班族”有苦难言,“黄金周”成了劳动节,这和就业形势严峻、商业竞争激烈密不可分。

  《劳动法》规定,“黄金周”前3天加班的企业员工,企业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对于“黄金周”后4天加班的员工,企业安排其补休的,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企业不另外安排补休,员工可要求企业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到这一规定的待遇,调查显示,“黄金周”中加班有一些补偿,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3倍工资的占28.56%;肯定没有补偿的占35.45%;能得到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费的只有35.99%。(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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