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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如出现流行将按四级预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9:21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记者朱玉)卫生部28日公布的《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中规定,如出现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

  应急预案规定,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即为流感大流行阶段:新亚型流感病毒在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发生流感大流行。大流行阶段为红色预警,又称Ⅰ

级应急反应阶段。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规定,按照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将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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