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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的“不应该有仇富心理”是个伪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21:52 人民网

  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北京大学林毅夫教授说,任何人都要依法纳税,如果认为富人赚那么多钱就应该交出来,他不支持。“我赚了钱都被征走了,补给了穷人,那我也当穷人等着分富人的钱就好了。”因此,“不应该有仇富心理。”

  我不知道,有哪个穷人会“认为富人赚那么多钱就应该交出来”。实际上,现在的穷人,作为弱势群体,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尚且难以保证,譬如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在近日对省内20家“血汗工厂”的“公开谴责”中揭露,黑心老板对工人侵害的恶劣程度令人触目惊心,一家公司在一个月内,迫使116名工人人均超时工作123.44小时,另一家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竟高达480万元。显然,面对这样的富人,穷人能保住自己的血汗钱,已是上上大吉了,怎还会有让富人把钱交出来的奢望?

  而且如今,穷人即使是讨要这点可怜的血汗钱,都差点要用自己的性命去换了。譬如哈尔滨两位女子向原供职的企业的某位董事长讨薪,这个黑心老板竟然飞车撞倒两位弱女子后疾驰而去。黑心老板如此为富不仁,显然是因为有恃无恐,如这两位女子此前曾求助执法部门,而这些部门只是让受害者自己去“先期取证”,对于已离开公司的员工,这当然无异于一句一推了之的遁词。因此,对于媒体上屡屡报道的“讨钱风波”,譬如民工爬上高楼吊塔之类,虽然这种极端手段应予制止,但我也相信这确是被逼无奈。显然,对于这样的富人,穷人累死累活挣得的工钱都要不到,还会有“等着分富人的钱”这样的想法吗?

  至于现在到底应不应该有所谓的“仇富心理”,我想,对于黑心老板之类的富人,为什么不“仇”?当然,所谓的“仇”,应该是拿起法律的武器,让这些黑心的富人被绳之以法,如果是这样的“仇”,显然既合情,也合理,更合法,而且,也是这些老板咎由自取。唯有这样,才有社会的公正、公平,也才有穷富之间的和谐。可惜的是,现在的穷人,连这样本来应有的“仇”都谈不上,岂还会有“分富人的钱”那样“非份之想”式的“仇富心理”?而既然没有,又何来“不应该”?

  因此,林教授不要总是因埋头于书斋而闭塞,还是研究一点实实在在的问题吧,譬如怎样从机制的建立和健全上,防止富人为富不仁、维护穷人合法权益之类,显然更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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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网友:钱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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