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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号牌遮挡要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09:05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颜宇东通讯员刘翼)长沙市交警支队今日发出通告,悬挂的机动车号牌严禁用透明隔膜框等遮挡,违者将处20元以上或200元以下罚款。

  据长沙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不得在机动车号牌上加装透明隔膜框等设备。凡违反规定
的,交警部门将按规定处20元以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装运危险化学品要检验

  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颜宇东实习生冯朔娃)长沙市交警支队今日发出紧急通告,在长沙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将在10月10日至10月15日到井湾子检测站集中检验,所有这类车辆必须在10月7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粘贴好反光带和“毒”、“爆”反光字样及安全告示牌。驾驶员可以拨打0731-8878197咨询有关情况。

  交警部门提醒说,对10月10日至10月15日经过集中检验合格的车辆,将核发“特检”合格标志。从10月16日起,无合格标志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上路将遭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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