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兑换上限两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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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10: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电 台湾行政当局28日宣布,开放金门、马祖地区金融机构试办新台币与人民币兑换业务,从10月3日起实施。凡符合金门、马祖两岸海上直航入出境规定的台湾民众或大陆旅客,都可向金、马经过许可的金融机构兑换,每次兑换额以人民币两万元为限。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行政当局负责人表示,由于海峡两岸间的货币清算机制目前还没有建立,所以无法开放人民币全面在台湾兑换。(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