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频遭诟病 完善廉租房制度或成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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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15:34 中国新闻网 |
王峰/文 廉租房的目的就是让所有的人都有地方住,不能让穷人露宿街头。对于真正的困难户来说,修建廉租房是雪中送炭,而修建经济适用房则是画饼充饥。 今年以来,一些专家学者、开发商通过媒体,就经济适用房政策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 法,其中主张取消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占了多数,但反对归反对,作为一项福及广大百姓的居住用房政策,政府相关部门还是选择了“不断修补缺漏、加强规范执行”的做法,继续贯彻经济适用房政策。最近,由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组建的REICO工作室发布了一份最新的REICO报告,该报告把矛头再一次指向了经济适用房政策,该报告认为经济适用房政策历史使命已经结束,建议政府进行政策的调整。一时间,经济适用房问题再次引起媒体和舆论的广泛关注。在不断遭受质疑的同时,很多人也在关注这一政策的前途和命运。 经济适用房比例不断缩小 根据建设部的全国数据显示:1998年,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占商品住宅面积的39.04%;而1999年,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为商品住宅竣工面积的62.33%。有关资料显示,1999年以来,经济适用住房共解决了约30多万人的住房问题,提高了城镇居民住房水平。 近年来,全国经济适用房逐年下降,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司长汲凤翔说,房地产业投资占整个社会投资的比重在逐年上升,2003年投资额突破1万亿元,占社会投资额的比重达18.3%。2003年全国房地产开工11.7亿平方米,竣工4亿平方米,但房地产业投资结构很不合理,中高档产品多,经济适用房逐年下降。以面积计算,1996年,全国经济适用房的比重是16.6%,到2001年降为11.3%,2003年锐减至6.1%,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4年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住宅投资8837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8.7%。其中,经济适用房投资606亿元,比2003年减少2.5%,是2002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 今年7月2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告显示,上半年全国经济适用房投资204亿元,同比下降14.6%。与经济适用房投资下降形成对照的是,上半年全国完成商品住宅投资4147亿元,同比增长21.3%。 就全国形式来看,经济适用房的比重在不断下降,那我们再来看看北京市的情况。根据北京市统计局数据,2004年北京市全年经济适用房投资98亿元,比上年增长6.3%;施工面积89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08.8万平方米,分别下降1.4%和15%;销售面积306.3万平方米,下降4.3%;实现销售额90.4亿元,下降0.8%。 因此,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尽管经济适用房每年竣工面积相差不大,但是,在住房建设的比重上却呈逐年下降趋势。 今年,北京市也公布了今年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情况,在本市计划6500公顷土地供应总量中,经济适用房用地为200公顷,住宅商品房用地1750公顷,商业服务用地550公顷。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张维近日表示,从各个区县陆续报送情况看,上报的经济适用房用地面积为80多公顷,上报的住宅商品房用地为900多公顷,均大幅低于原计划,而经济适用房仅达原计划1/3。 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逐年递减,这与经济适用房政策当初制定的标准相去甚远。按照2001年年初《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标准暂行规定》,本市城镇居民;无房户或未达标户;年收入低于6万(含6万),即可享受购买经济适用房。按此标准,北京市地税局一位官员按照目前缴税情况掐指一算,这样的家庭或个人在北京至少超过60%。这样一来,按大数估计,经济适用房至少应该在北京住宅房中占到50%以上。但是现在的情况让人不容乐观。 政策调整难解问题 尽管经济适用房存在诸多的问题,而且其建设规模也大幅“缩水”,但是,政府的态度却比较鲜明。 两会期间曾传出消息,有代表建议北京市取消经济适用房这种做法。但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维处了解到,经济适用房用地属于划拨用地,国土局在供地政策上对经济适用房将予以绝对保证,只要建委等部门定好具体项目位置,国土局每年都能保证200万到300万平方米的土地供应量。 而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早些时候也透露,建设部将通过加强规划和土地引导,着力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并且建设部要求各地尽快公布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进度安排。 针对经济适用房制度暴露出的问题,不少地方政府也开始探索新的解决办法。北京等城市表示要加大经济适用房供应量,长沙市日前宣布经济适用房项目实施集体审批公示制度,即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用地、优惠政策、销售价格、购房对象、监管措施等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以保证公示事项得到落实。 最近,北京市又出台了《经济适用住宅设计标准(试行)》,已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执行,这是北京市首次对经济适用房建设出台强制标准,其中对经济适用房的户型和面积均有明确规定。《标准》明确规定,新建经济适用住宅的面积标准按户型分为三类:一室一厅使用面积应在40至40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54至60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60至66平方米;二室一厅使用面积应在55至60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74至80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82至88平方米;三室一厅使用面积应在70至80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94至107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104至117平方米。 另外,有关部门不断重申经济适用房的有关管理规定,如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切实降低开发建设成本,利润控制在3%以内。对套型面积、销售价格、销售对象以及开工、竣工时间等提出控制性要求,并在《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还在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如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在项目选址定点上予以保证;规划审批中,要优先审查,加快工作进度。 廉租房或成出路 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报告说,根据中央确定的原则,今年下半年将重点做好10项工作。继续控制投资规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仍是重点之一。要坚持把好土地审批和信贷投放两个闸门,合理调控投资总量。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控制高档商品房开发,完善廉租房制度。 另据介绍,在未来5年之内,北京市将要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就有1000万平方米,其中在2008年以前完工的有800万平方米。因此,可以看出,经济适用房政策目前还不会被取消,相反将得到加强。不过,报告中提到的“廉租房制度”,却有意在为经济适用房的改革寻找一个出口。 据了解,目前廉租房在全国其他城市发展得比较快,尤其是上海。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主任董佳懋在接受一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到目前为止,上海的廉租房政策实施颇有成效。 董佳懋主任认为,廉租房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本质上是“爱心工程”。既然是献爱心,就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相关政策要扶持,在操作过程中也要讲究艺术,不然就会适得其反,会对受帮助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这种伤害可能是社会的,环境的,也可能是心理的, 有关专家也指出,政府应当兴建一批廉租房,面积无需太大,二、三十平方米足以。租金应当低得让生活在贫困线的人能够负担得起。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每月在500元左右,那么廉租房最低租金似乎应当在250元左右为宜。这点租金肯定不足以覆盖廉租房的费用,其不足部分应当由政府来补贴。对于特别困难的居民,甚至用社会福利费用直接支付房租和水电费。 廉租房的目的就是让所有的人都有地方住,不能让穷人露宿街头。一些有识之士认为,如果能够让目前依然居住在棚户里的穷困户住进廉租房,对于稳定社会秩序,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都有很大的意义。对真正的困难户来说,修建廉租房是雪中送炭,而修建经济适用房则是画饼充饥。(来源:楼王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