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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机制将于明年建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22:2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记者刘铮)从明年起,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种单位的新增、变更和注销情况,将在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中每年更新两次。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29日宣布,经国家统计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研究,决定从2006年起建立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机制。

  他解释说,这项制度的建立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率等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今后各有关部门将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上下协调统一、部门间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信息共享且能适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

  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的资料来源是各部门的单位审批行政登记资料。从2006年起,每半年由县及县以上各级有关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一次资料。

  其中,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及其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变动资料由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居(村)委会及其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变动资料由民政部门提供;上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税务登记变动资料由国税部门提供;上缴地方税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税务登记变动资料由地税部门提供;企业法人和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的行政登记变动资料由工商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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