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猝死县医院医患双方起纷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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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6:0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周口讯王海帮夫妇至今也不明白,上初二的15岁女儿王玉因腿疼去郸城县人民医院就诊,仅半天的时间就死在了医院。 昨日,王海帮向记者哭诉,9月19日上午,女儿王玉因腿疼来到该院门诊部,找张英医生医治。经张医生诊断,认为王玉可能缺钾,遂开了处方,拿了些氯化钾药让其回家治疗。 当天下午,王玉腿疼未见好转,由父母陪着再次到医院找张英医治,张医生开了处方(滴注生理盐水250ml,10%氯化钾5ml,清开灵40ml,肌肉注射10ml安定一支)又安排王玉住进内一科病房医治。王玉用药后,很快出现了浑身出汗、呼吸急促等症状,他们赶忙找值班医生咨询及求治。院方给王玉做心电图诊断后,静脉注射5ml安定,同时肌肉注射其他药物两针,然后送王玉进重症监控室观察。她进重症监控室用药不到5分钟就突然死亡。 23日,他们与张英协商时,张英称“不关医院的事,责任都推给我,要打官司就打官司,赔钱一分钱没有”。24日,他们找到医院,院方称等研究后再说。但时至今日,院方也没有明确答复。 郸城县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兼工会主席张兴成说,医院专家组认为:因私人关系,王玉到该院门诊找张英就诊,就医时未挂号,在病房内作治疗时未办理住院手续,补液时张英以私人名义未办注射证及住院费、治疗费等手续。患者与医院无就医合同关系。专家组认为,患者王玉的死亡原因,属急性恶性心律失常。 对此,王海帮认为,人是在郸城县人民医院看的病,住在医院病房,死在医院里,用的是你提供的药,看病的也是医院的医生,说医院没责任是说不过去的。记者于扬责任编辑:李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