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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进行农民低保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6:1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申贵琼)日前,马鞍山市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并于今年试点,2007年全面建立低生活保障制度。

  近年来,该市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财政收入连年大幅攀升。经济的强劲增长,使该市把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

  该市这次对农村低保的划线标准,确定市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户月人均110元,年人均1320元,当涂县为户月人均85元,年人均1020元。随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建立动态自然增长机制。同时,对特困家庭和人员的进行重点照顾与政策倾斜。农村五保对象、90岁以上生活困难老人、烈军属等特殊优抚对象困难家庭,获市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生活困难的劳模家庭等四类家庭和人员,享受全额保障待遇。农村残疾人、单亲家庭、计生困难户家庭、有子女上学等四类家庭和人员,为重点照顾对象。

  该市计划今年先行在7个乡镇24万农民中试点,2006年扩大,至2007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在尚未实行农村低保的乡镇,对农村五保对象、特困家庭和人员等,也有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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