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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毒品犯罪最高可获15万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8:38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董巍)从今天开始,新的上海《关于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将进入试行期,新的奖励办法明确了举报范围和对举报人的奖励及保护,而奖励额度最高的是对毒品加工厂和查获海洛因、冰毒、可卡因50公斤以上的举报人,最高可达15万元。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邢侦总队副总队长张异在发布会上表示,上海警方推出此项奖励

措施是为了配合日常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强化警民合作。

  同时,警方也明确将为举报者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并规定无特殊情况,承办公安机关应在查破案件后的3个月内向举报人发放奖金。举报人员可拨打25652409、24023396反映情况,也可上公安网站查询具体措施细则(http://gaj.sh.gov.cn)。

  奖励办法一览

  奖励对象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尚未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由此破案者即可受到奖励。

  举报范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走私、贩运、买卖易制毒化学品及原料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毒的;吸毒及经营性娱乐场所内吸毒等情况。

  具体数额此次奖励办法中规定了10类具体奖励措施和数额,其中最高的是缴获海洛因、冰毒、可卡因50公斤以上的,警方将综合考虑信息准确程度等因素给予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奖励。查获制造毒品加工厂的将给予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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