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法院自审自鉴时代结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8:5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董小军)打官司最重要的是提供证据,在许多诉讼中司法鉴定结论是极其关键的证据。过去,相同的鉴定内容由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往往会得出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的结论,因而使诉讼复杂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自10月1日起,司法鉴定将实行统一管理,有关部门自鉴自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将成为历史。

  前天,记者采访了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周元贵。他介绍说,以前,审判机关设立与其有隶属关系的鉴定机构,形成自审自鉴,这不符合鉴定机构应作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提供鉴定服务的原则。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这个《决定》,将实行“鉴审分离”、“鉴管分离”,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将与其所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正式脱钩,侦查机关因为侦查工作需要所设立的鉴定机构也将不再接受社会委托进行司法鉴定业务。

  新的司法鉴定将一改过去鉴定机构负责制为鉴定人负责制。周元贵解释说,今后司法鉴定人要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这就是说,司法鉴定人要对自己的鉴定意见负责到底,不但要面对申请鉴定的当事人,还要面对法官及对方当事人的质询。

  新的司法鉴定机构将是一种具有独立民事主体的社会中介组织。针对记者对这些机构能否在司法鉴定中保持客观和公正的担忧,周元贵表示,一方面我们将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管,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相信市场所具有的自动调节功能,随着司法鉴定市场的成熟,肯定会出现一批服务质量好的鉴定机构,受到社会的信任和欢迎。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市司法局就着手对全市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调查摸底,为司法鉴定的统一管理作准备。截至目前,我市共有7家单位通过了省司法厅的审批,成为首批被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向社会提供法医、建筑工程质量、会计审核、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司法鉴定服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