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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少些这样的“提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9:02 红网-三湘都市报

  唐盛利

  国庆节前夕,陪几个朋友到长沙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游玩,见一桔园旁赫然立着一块警示牌,上书“桔园刚喷洒农药,摘食后果自负”。溯道而上,又见“攀山出事,概不负责”。看罢此类不负责任的提示语,一行人游兴大减。

  近年来,随着老百姓出游的增多,许多景区为保护游客的权益,让游客游得开心、玩得尽兴,纷纷在景区设立了诸如请保管好钱物、车辆缓行、注意安全之类的提示语,给思想放松玩兴正浓的游客提出警示,很有必要。而“概不负责”之类的提示,明显缺乏法律依据,一旦游客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景区是不可能把责任全部推给游客的。一些景区之所以这样,一方面想让游客产生强烈的警觉,促使其遵守景区秩序;另一方面也折射景区管理不到位,欲以这种缺乏法律依据、缺乏人性化的提示代替管理。

  游客在景区的吃、住、行、游、购、娱牵涉方方面面,景区应多想游客之所想,确保游客能够舒心安全游玩,如在容易出车祸的地方增加交警值勤,在危险区明确专人把守,在购票处狠狠打击扒手等,切不可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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