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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浮不超过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9:04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9月29日讯(记者 肖雯栎 实习生习娇杨临)“十一”计划外出的长沙市民,黄金周期间可能需要支付比平时更多的路费了。长沙市物价局今天公布称,从10月1日至7日,长沙市内4县(市)客运票价将有所上浮,可按照其平时的不同票价分别加价1-5元,但最高不得超过5元。

  根据长沙市物价局的规定,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长沙市内各县(市)客运票价

仍按各县(市)物价、交通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市内各县(市)客运票价可在平时票价上加价1-5元。其具体加价标准为:票价1-5元(含5元)的“十一”黄金周票价可加价1元;票价6-10元(含10元)的“十一”黄金周票价可加价2元;票价11-15元(含15元)的“十一”黄金周票价可加价3元;票价16-20元(含20元)的“十一”黄金周票价可加价4元;票价在21元以上的“十一”黄金周票价可加价5元。

  物价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发现任何违规涨价行为,应保留正规票据,并及时拨打12358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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