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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借宿趁人之危摧花男子涉嫌强奸罪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9:06 桂龙新闻网

  一名20岁的男青年假借“谈恋爱”的名义,明知受害少女未满14岁,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昨日,柳州警方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执行逮捕。

  今年20岁的罗某系象州县石龙镇人,案发前在柳州市打工。经朋友介绍,罗认识了少女阿鹃,并询问过阿鹃的年龄。阿鹃说她今年未满13岁,正在读初一。但罗仍然提出要阿鹃做他的女朋友。今年9月13日晚上,阿鹃找到罗某,称和母亲吵架了,不愿意回家

。罗于是将阿鹃带回其租住的柳州市岩村路西一巷民房中。次日凌晨5时许,趁着阿鹃处于熟睡状态,罗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当日中午阿鹃回到家,将情况告诉父亲,父亲觉得事情严重,马上带阿鹃到公安机关报案。9月15日,罗某被抓获归案。

  面对公安人员询问,阿鹃表示其出生日期是1992年12月,然而公安人员调查后却发现,阿鹃户口簿上的出生日期是1988年12月,两者相差4岁。为慎重起见,公安人员先后询问了阿鹃的父母亲、接生阿鹃的妇女韦某,以及一直照顾阿鹃的姨妈,上述证人证实阿鹃的确是1992年出生的。

  此外,阿鹃的一个亲戚还承认,几年前,村里要求补办户口,阿鹃父亲委托其代办,他明明告诉村里阿鹃的出生日期是1992年,不知道为什么户口簿上却写成了1988年,估计是办证时有关部门听错了。

  检察机关审查该案后认为,罗某明知阿鹃未满14周岁,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南国今报选稿:见习编辑黄皓作者:杨建林 蒙柳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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