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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走私、贩运十余公斤毒品 三毒枭被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10:21 法制日报

  本网西安9月29日电 张娅记者台建林今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杨乃军、刘天顺、杜松华三名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从2002年10月起,大毒枭杨乃军、刘天顺、杜松华3人从缅甸往西安走私、贩卖、运输海洛因10.5公斤。此案为建国以来陕西省最大的一起涉毒案件。

  2004年11月1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乃军、刘天顺、杜松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李全发、李全西兄弟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十五年有期徒刑。杨乃军等人提起上诉。

  2005年3月2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杨、刘、李三人之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5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对三人的死刑判决。(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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