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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27万竟称“一直以为是节日礼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10: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毕征 实习生刘晓星 通讯员穗法宣)“广药窝案”震惊一时,而作为广药集团的前最高管理者,现年54岁的蔡志祥昨日上午也站在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上。蔡志祥被控收受了折合人民币27万多元的贿款。

  蔡志祥1981年加入广药集团。1998年起先后担任广药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上市公司“广州药业”的董事长职务。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至2004年初,蔡志祥在任广药集团主要领导期间,累计收受贿款人民币9万元、港币9.1万元、美元1.1万元,全部据为己有。

  其中2000年至2003年间,蔡志祥在为广州某装饰公司承接广药集团的办公楼装修工程的过程中,先后收受该装饰公司董事长邓某(另案处理)贿送的人民币1万元和港币5.1万元。蔡志祥还在“转让阳春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50%的股份”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先后5次收受对方合作企业陆某(另案处理)贿送的港币2万元、美元1.1万元。与此同时,蔡志祥在与药商签订夏枯草、桑叶、野菊花等中药材原材料和药品的购销合同的过程中,捞取了人民币6万元、港币2万元的好处。

  广药集团下属企业广州光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999年换届选举时,只差两年就到退休年龄的该公司董事长吴某为谋求连任,将一个内有2万元人民币的大红包塞给了蔡志祥,结果吴某如愿以偿。

  蔡志祥在法庭上对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但却辩解称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他说:“他们都是逢年过节送钱送礼,我一直以为这些都是节日慰问金。”据他交代,装饰公司老板邓某的所有贿款几年来都是以春节、中秋“礼金”的形式送到自己家中的。法官问道:“中国人讲究礼尚往来,既然你认为是节日礼金,那你有没有回送给他们?”蔡志祥顿时哑口无言。

  其辩护律师称,邓某在2004年正月初七晚送来果篮和1万元人民币红包,翌日一早,蔡志祥便把红包交到了集团的纪检部门,因此,这1万元不属于受贿的赃款。当被法官问为何不当场把钱退给邓某时,蔡志祥回答道:“他向来都把红包压在了果篮下面,放下东西没坐几分钟就走了,来不及退回。”法官当即追问道:“你说向来如此,那就表明你已摸清了对方行贿的规律,你既然明知果篮里有红包,为什么不当时拿出来退回呢?”蔡志祥再一次无言以对。

  蔡志祥称自己在案发前就已上交了部分赃款,截至目前已累计退赃20多万元。公诉人当庭指出,蔡志祥之所以自动退赃,是集团内已有人因为经济问题而落马,心中感到“害怕”。蔡志祥对此予以承认。

  在最后陈述时,蔡志祥对自己的罪行表示忏悔,并以自己有自首情节,有7年糖尿病史,妻子身体长期抱恙为由,请求法庭从轻发落。此案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法官宣布将择日进行宣判。(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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