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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啤酒换来4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12:35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姚智通讯员汪海滨)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为了多喝一瓶啤酒竟持刀将酒吧老板砍成重伤,不仅葬送了自己的前程,而且让家人背上了万元的债务。

  27日,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刘新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受害者1.3万元。

  2005年2月21日晚,刚刚参加工作的刘新与其朋友相约来到东岗镇某酒吧喝酒,推杯换盏中不知不觉时间已到深夜,酒吧老板杨某告知刘新等人酒吧要“打烊”了,请刘新埋单离开。醉眼朦胧的刘新告诉杨某说再喝一瓶就走,被杨某拒绝。付账出门后刘新越想越生气,便拾起一块砖头将酒吧大门砸碎,当杨某上前与刘新理论的时候,被刘新一刀扎中腹部造成肝部破裂。(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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