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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10月1日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12:58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济南9月29日讯(记者王星通讯员马高飞马超)我省第一部规范气象防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由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7月29日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这部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于依法规范我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因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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