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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老大打赢“白条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1:15 京华时报

  消费者认为铁路退票费凭证没有税务发票章就是白条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因为退火车票索要2元发票未果,法律硕士郝劲松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昨天,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定,铁路局开具的退票费凭证是可以报销的专业发票,因此驳回了郝劲松的诉讼请求。

  郝劲松介绍,去年11月13日,郝劲松花2.5元在北京站购买了1张短途车票。由于临时取消了出行计划,郝劲松到北京站退票窗口办理了退票手续。退票员收取了2元的手续费后出具了退票费凭证。但郝劲松发现,凭证上只有铁路标志,而没有税务部门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只是“铁路部门印刷的白条”,便索要发票。退票员称,全国火车站退票都没有正规发票,北京站也一样。郝劲松认为北京铁路局的做法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遂起诉要求其开具正规发票,并向自己书面道歉。

  北京铁路局解释称,退票费凭证不是什么所谓的“白条”,而是可以报销的专业发票。

  郝劲松称,铁路专业发票是指客票和货票,退票费只是手续费,铁路退票费凭证既不是客票也不是货票,根本不属于专业发票。

  法院审理后认定,退票费凭证是可以用于报销的专业发票,因而驳回了郝劲松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虽然这起官司最终以郝劲松的败诉结束,但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北京铁路局的旧版退票费报销凭证确实不规范,因此向北京铁路局发出司法建议。目前,北京铁路局各退票窗口已经全部启用新版退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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