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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加班谁说了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3:3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黄金周”加班的人能拿到法定加班费吗?据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主动想加班的人不到1/4,而能得到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费的只有35.99%;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3倍工资的占28.56%;肯定没有补偿的占35.45%(9月28日《北京晚报》)。

  又一个“黄金周”已经到来。笔者想问,既然主动加班的人不到1/4,那么,其余大约3/4的加班族心里会怎样想?他们能毫无怨言、尽心尽职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吗?老总们这

种只管公司眼前利益,不顾员工利益、不尊重员工权益的做法,虽然迫于就业形势严峻,绝大多数员工不可能站出来明确表示反对,但是却难免引起他们的反感。

  问题更在于,降低成本,在人力成本上精打细算本身没有错,但是,有相当一部分的公司,其做法却已突破了节省人力成本的底线,演变成为一种违法行为。“黄金周”加班不按《劳动法》规定兑现加班费就属于其中比较典型的一种情况。

  事实上,《劳动法》中不仅明确规定了节假日加班的企业员工,企业应分别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200%支付加班工资,企业安排其补休的,可不支付加班工资,而且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员工有权拒绝加班。换句话说,“黄金周”加班的主动权应当在员工们的手里。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节假日里牺牲权利,放弃休息,公司也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之规定执行。

  可是,现在的一切都是领导说了算,我们听不到员工的声音。所以,在这个“黄金周”到来的时候,我们有必要正本清源,再次大声疾呼:“黄金周”加不加班,理应由员工说了算!

  金卯刀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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