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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规今起实施 信用不良将上“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5:1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从今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实施,将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和百姓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今日起施行。决定规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侦查机关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

政部门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自今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出现无能力还贷或拖延还贷等现象的客户将进入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黑名单”。

  公安部发布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今日起施行。根据管理办法,新版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公民申请领娶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3日内办妥。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消费者从今日起将能放心买到来源合法的二手车。根据办法,经销企业不得向消费者隐瞒车辆的有关真实情况,还需承诺相应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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